可以主张,但对账单真实性、签署权限和形成基础会被审查。若缺少原始送货单,应补充订单、物流、发票、付款和使用记录;对账单不能掩盖高息或虚假金额。
需要先核对
- 发票、送货单和对账单证明对象不同,需要形成闭环。
- 对方承认欠款但不说金额,可能不足以解决余额争议。
建议先准备
- 合同订单和付款条件
- 送货验收、发票
- 逐期收款流水
- 盖章或实名对账
海南本地提示:核验签章、人员权限和异议。具体受理机构仍需按住所、履行地、不动产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等规则确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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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审校日期:2026-07-18。本文仅作一般法律信息参考,不构成结果承诺。